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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州技师学院(东乡机电中专)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假期安全提醒
来源: | 作者:安全保卫处 | 发布时间: 2026-04-03 | 8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清明节放假安排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,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4月4日(周六)至6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4月7日按周二课表正常上课。

一、假期安全提醒

【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严防火灾事故】

清明是祭祀缅怀的传统节日,焚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等行为易引发火灾,务必提高警惕:

1.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、墓地、林区等重点区域,不违规焚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,不玩火、不野炊,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。

2.祭祀时尽量采用鲜花祭扫、植树缅怀、网络祭奠等绿色环保方式,既表达哀思,又守护生态安全。

3.若发现火情,立即远离危险区域,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,清晰说明火情位置、火势大小,切勿盲目参与灭火,确保自身安全。

4.居家期间,注意用电、用火、用气安全,不私拉乱接电线,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,离开家时务必关掉电源、火源、气源,谨防居家火灾。

【严守交通安全规则 防范出行风险】

假期出行人流、车流增多,交通风险加大,请务必牢记交通安全常识:

1.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,不横穿马路、不翻越护栏,红灯停、绿灯行,时刻注意来往车辆。

2.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载超员、非法营运的车辆,不乘坐农用车、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;乘坐私家车时,系好安全带,未满12周岁不坐副驾驶位,未满4周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。

3.步行出行时,不边走路边看手机、听音乐,不追逐打闹;骑行自行车、电动车时,遵守交通规则,不逆行、不载人,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车上路。

4.外出祭扫、踏青时,提前规划出行路线,避开拥堵路段,遵守交通秩序,文明出行、有序停放车辆。

【强化防溺水意识 杜绝溺水事故】

清明时节气温回升,部分水域水流湍急,溺水风险不容忽视,家长和学生务必高度警惕:

1.牢记“六不准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2.家长带孩子外出时,务必看管好孩子,不允许孩子靠近河流、池塘、水库、沟渠等危险水域,不允许孩子在水边玩耍、嬉戏、捡拾物品。

3.若发现有人溺水,切勿盲目下水施救,应大声呼救,寻求周围成年人帮助,或拨打110、120报警电话,同时可抛掷救生圈、竹竿、绳子等物品让溺水者抓住,实施间接救援。

【注重饮食卫生安全 守护身体健康】

践行文明祭扫 传承优良家风

了解清明传统习俗,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文明祭扫、绿色祭扫:

1.参与祭祀活动时,引导孩子缅怀先烈、缅怀亲人,讲述英雄事迹,传承爱国情怀和优良家风,培养孩子的感恩之心和责任意识。

2.自觉维护祭祀场所秩序,不喧哗、不打闹,不乱扔垃圾,保持环境整洁,践行文明新风尚。

二、假期温馨提示

全体教职工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

(一)严禁借节日慰问、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,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(二)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、贵重物品以及通过电子充值券等形式违规收送礼金;

(三)严禁公车私用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
(四)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
(五)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;

(六)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

(七)严禁领导干部利用“天价烟”“定制酒”或其他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

(八)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、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;

(九)严禁以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;

(十)严禁值班期间饮酒、擅自脱离值守岗位。